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一、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二、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并及时做好台帐记录管理工作;三、保证所经营的产品是从合法渠道购进的合格产品, 不经营假冒伪劣和来路不明的产品,每个产品能具备供货方提供的批准证书、检验报告、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均指加盖红印章的复印件) ;四、做到取得有效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合法经营,并将许可证悬挂在店内显著位置;五、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 落实安全管 - 理- 员制度和从业人员体检、培训上岗制度;六、经营场所内做到规范广告宣传,对所经营的产品不做虚假和夸大宣传,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七、做到经营的保健食品设有专柜存放,不同类的产品或保健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开存放,并且要有明显的标志。八、规范经营行为,自觉接受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监管和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与其他合法权益。以上承诺均为本人(单位)真实意思的表达,因违反承诺,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单位)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