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红十字会2018 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发布日期: 2018 年 4 月 5 日一、部门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执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组织落实中国红十字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各级及行业红十字会开展全市性活动,推动全市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开展。(二)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 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人道主义援助。(三) 开展卫生救护的宣传和普及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四)依法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表彰无偿献血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参与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 参与器官、遗体自愿捐献工作;参与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五)组织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六)依法开展社会募捐活动;开展国内红十字会的友好合作与交流工作。(七)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