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民办教育机构年度检查实施办法(修订)第一条 年度检查的目的为加强我县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机构健康发展,根据省、市民办教育机构年度检查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博罗县民办教育机构。第二条 年度检查的对象经博罗县教育局批准开办,取得博罗县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满一年,并隶属于博罗县教育局管理的民办教育机构。第三条年度检查的评定标准1. 民办学校按照博罗县民办中小学校年度检查评定细则(修订)进行。2. 民办幼儿园按照博罗县民办幼儿园年度检查评定细则(修订)进行。3.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按照博罗县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年度检查评定细则 (修订)进行。第四条年度检查的工作流程及原则1. 年度检查工作形式:采取民办教育机构自评、各中心 小学(中心学校)初评、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年度检查相 结合的形式进行。民办教育机构每年3 月份对本机构上一年度办学情况开展自评,并按要求准备年检材料;各中心小学(中心学校)4月份根据博罗县民办中小学校年度检查评定细则(试行)或博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