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安全工作管理实施方案3篇景区安全工作管理实行方案1第1章 总 则第1条 为贯彻落实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细则。第2章 安全管理第2条 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在国家旅游管理部门的统1领导下,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分级管理的体制。第3条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保护旅游者的人身、财物安全。第4条 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是:(1)制定国家旅游安全管理规章,并组织实行;(2)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对旅游安全实行综合治理,调和处理旅游安全事故和其它安全问题;(3)指点、检查和监督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事业单位的旅游安全管理工作;(4)负责全国旅游安全管理的宣扬、教育工作,组织旅游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5)调和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6)负责全国旅游安全管理方面的其他有关事项。第5条 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是:(1)贯彻履行国家旅游安全法规;(2)制定本地区旅游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行;(3)协同工商、公安、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