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基本结构,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概述,企业所得税法的法律渊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11月28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企业所得税:以企业为纳税人,以企业一定期间的纯所得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各国对独资和合伙一般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公司则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所得税亦公司所得税或法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起草时,学界曾经展开了“关于该税种的名称应当是什么”的讨论。 就税收收入而言,是我国第二大税种,中央与地方基本按60%:40%分享。,企业所得税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 企业所得税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如下:铁路运输企业(包括广铁集团和大秦铁路公司)、国有邮政企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