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成形与改性工程师职业水平认定面试评分标准 (试行)为了不断完善材料成形与改性工程师职业水平认定面试评审工作,保证质量,力求做到客观、公正、公平,依据“材料成形与改性工程师职业水平认定考试实施细则”规定,特制定面试评分标准。一、评价方法面试是对申报人的一次综合性考核,其目的:一是核实,二是判定,即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成形与改性工程师职业水平认定申请表、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报告和专业技术论文的内容和真实性进行核实后,针对材料成形与改性工程师综合技术能力及责任要求,经过综合评价对申报人是否达到材料成形与改性工程师水平做出相对准确的定位。二、评价要素共分为六个方面,即:知识理解与运用能力、解决工程问题能力、承担社会责任能力、沟通与管理能力、职业发展能力、责任与职业道德。考评专家对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对申报人从六个方面做出具体评价。1、知识理解与运用能力2、解决工程问题能力3、承担社会责任能力4、沟通与管理能力5、职业发展能力6、责任与职业道德三、计分方法四、各项能力的评价标准评价标准优良 合格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