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管理制度 (精选多篇 )工程材料管理制度材料管理制度1、所有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在工程发包时必须明确工程材料的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及颜色等要求,及须由承包单位提交材料样品的清单。2、饰面材料、装饰物件等直接影响项目形象和品质的材料和物品,必须由承包单位提交样品交公司验收并签字确认后方可投入工程使用。3、经验收且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材料样品,必须在验收结束并填制封样单经承包单位代表和公司参加验收人员签字后当场封样。4、封样样品由工程部门进行保管, 不得发生丢失、损毁。5、在竣工验收前未经董事会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毁或拆封样样 品。6、除项目饰面材料和装饰物件外,其它工程材料质量管理由工程部按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7、若因工程方案调整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调整使用已验收封样的工程样品 时,必须经公司董事长签字同意后方可重新选定样品进行封样和投入工程使材料、工具、设备零工管理制度1、单位工程所用设备、材料、工具零工等准备工作由施工员牵头组织,施 工员、技术员、保管员、分包劳务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