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要求及技术参数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食堂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拟对食堂经营权向社会进行公开招 标。具体事项和基本要求如下:一、食堂经营要求1、中标单位不允许分包、二次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食堂,更不能违法经营。一经发现, 学院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2食堂由中标单位负责分别经营,每家任命中标单位的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并接受学院的监督管理,落实合同约定的要求。3、中标单位直接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工作人员全部由中标单位自行安排,与学院不存在雇佣等劳动关系,中标单位应按规定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照新劳动法规定为工作人员购买社会保险。中标单位及其雇佣人员,发生任何人身财产的意外损害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与学院无关,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准上岗从业,每发现一次按1000 元进行处罚,三次以上的学院有权取消其经营权承包资格。4、重视和搞好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