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江集团出差及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出差管理工作,本着高效、务实、节俭的原则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因公务需要出差的集团公司各级员工,各下属子公司参照执行。第三条出差核准权限:(一)科长及以下办事人员五日以内出差(包括五日)由部门经理核准或委派。五日以上报送分管副总审核。(二)部门正副经理出差由分管副总核准或委派,特殊情况应经董事长核准。(三)公司副总级领导出差由总裁或董事长核准。第四条出差期限由派遣领导视工作需要予以核定。第五条出差旅费分为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三大类。第二章往返交通费第六条往返交通费控制标准如下:1、出差交通工具标准(1) 董事局主席、董事长可选择普列软卧、动车/高铁商务座、轮船一等舱、飞机商务舱。(2) 其他董事会及经营班子成员可选择普列软卧、动车/高铁一等座、轮船一等舱、飞机经济舱。(3) 其他员工可选择普列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轮船二等舱。2、公出时间尽量避开旅行高峰期,公出行程确定后,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