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泗阳县银河路北侧地块拆除工程 施工招标 招标文 件 编制单位: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 八 年 三 月 泗阳县银河路北侧地块拆除工程 编制单位: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1 第 一 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1.1.1 招标人 名称 : 泗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联系人: 徐文燕 电话: 15850952578 2 1.1.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泗阳县众兴镇东方现代城北大门西侧 联系人: 丁璐璐 电话 : 15996740379 3 1.2.2 工程 名称 泗阳县银河路北侧地块拆除工
2、程 4 1.2.2 建设地点 南至银河路,北至长春路,东至泗塘河,西至洪泽湖大道 。 5 1.2.2 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 设 一 个标段 ,具体为: 银河路北侧征收项目涉及被征收户共 54 户,在航拍面积 12802 ,后建房面积 7042 。(征收项目上所有公共配电设施均不在招标范围内) 6 1.2.1 发包方式 公开招标 7 2.1.1 工期 砖混结构 1 4 层居民楼拆除期限为 4 天,渣土清运时间为 3 天;砖木结构房拆除期限为3 天,渣土清运时间为 2 天 泗阳县银河路北侧地块拆除工程 编制单位: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 8 2.1.2 质量 标准 招标范 围内所有建筑物、构
3、筑物及附属物(另行商定的项目除外)拆除至室内 0.00 9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一)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 (二) 拟选派负责人资格等级: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格 , 且同时具备 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B 类证书, (三)其他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没有因骗 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
4、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5.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泗阳县银河路北侧地块拆除工程 编制单位: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3 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 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
5、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 近 6 个月 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打印件为准; 7、 企 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且分值不低于 65 分;(原泗阳县银河路北侧地块拆除工程 编制单位: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4
6、 泗阳县信用办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在有效期内仍有效); 友情提醒:自 2017 年 9 月 4 日起,全市第三方信用评价审核工作移交给信用服务行业协会负责,经协会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具有原同等效力。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前 11 招标人书面澄 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日前 1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后 24 小时内 13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4 月 11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 14 1.11.1 踏勘 现场 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如踏勘现场可直接 与 招
7、标人联系 15 1.1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 : 2000 元 人民币 (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转帐方式提交,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 由代理公司统一 到 泗阳县 招投标服务 中心 换取 投标保证金 收据) 收款人: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账号: 32001777336052502064 行号 : 105309300012 汇入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阳支行 泗阳县银河路北侧地块拆除工程 编制单位: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5 投标人不需要换取投标保证金票据 ,投标截止 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财务室统一出具的保证金即时达帐证明为准,所有投标保证金
8、票据由代理公司统一换取。 16 1.14.1 开标时间和地 点 开标时间 : 2018 年 4月 11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 :泗阳县 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三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拍卖大厅 ) 16 1.14.1 需要补充的其 它内容 1. 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 2 个月 。 2.凡在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 伪造证件谋取中标、不按规定办理项目经理押证手续等不良行为的,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处理外,还将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记入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9、。 3、 评标结束后,即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申请人若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须在公示期内(如遇节假日时间顺延)到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站( http:/218.94.117.252:12301/Case/company.html)网站自行开具项目负责人行贿泗阳县银河路北侧地块拆除工程 编制单位: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6 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递交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管科,否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若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且在公示期内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向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否则取消投标资格,若被推荐为
10、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全额投标保证金。 18 2.1.4 合同 价款形式 固定 综合单价 合同 19 最低限价 11元 /平方米 20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泗阳县银河路北侧地块拆除工程 编制单位: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7 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二) 内 容 规 定 投标人不需要换取投标保证金票据,投标截止 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财务室统一出具的保证金即时达帐证明为准,所有投标保证金票据由代理公司统一换取。 一、投标截止时间后,凡有下列 情况之一的, 其不允许参加投标 : 1、 投标人 委托代理人 必须按时到达开标会议现场 ,必须提交其居民身
11、份证原件 和授权委托书 原件 接受招标人现场的 资格审查,在现场审查期间如 委托代理人 未到场,视同未参加开标会议。 2、 委托代理人 未提供 居民身份证的 和授权委托书 的 视同未到场; 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 投标保证金 的 。 二、 投标人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 应提交以下证件或资料 ( 原 件) 以供招标人 (或招标代理机构)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按 无效 投 标 人 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不再接收任何资料 。 ( 1)企业营业执照 ; (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3)安全生产许可证; ( 4) 项目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12、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格 , 及其 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 ; ( 5)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 近 6 个月 以来任意一个 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打印件为准 ; 泗阳县银河路北侧地块拆除工程 编制单位: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8 ( 6) 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且分值不低于 65 分 (原泗阳县信用办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在有效期内仍有效); 友情提醒:自 2017 年 9 月 4
13、 日起,全市第三方信用评价审核工作移交给信用服务行业协会负责,经协会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具有原同等效力。 未提供信用报告或信用等级(信用得分)达不到要求的(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 65 分), 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标处理 。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以上资料或证件 供 招标人 审查的,视为自动弃权,开 标时将按 无效投标人 处理 ,不得进行现场报价。 三、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条款内容提出质疑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已经详细查阅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并全部理解且无异议,开标后投标人不得就招标文件条款内容提出投诉。 四 、信息更新: 项目招投标期间,所有通知、答疑、澄清等文
14、件将通过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 ) 发出,投标人应经常登录系统接收、 查看相关讯息。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反映,否则后果自负。网管科:0527-85278006,工程科: 0527-85278005。 泗阳县银河路北侧地块拆除工程 编制单位: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9 一、总 则 1.1 招 标人说明 1.1.1招 标人 : 泗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1.1.2招标代理单位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 有限公司 1.2 招 标范围 1.2.1招 标人 (见本须知第 1.1.1款 )现就本须知前附表第 3项所述的工
15、程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公开招标的方式 进行招标 ,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 1.2.2本工程设 一 个标段 ,具体 内 容 为: 银河路北侧征收项目涉及被征收户共 54 户,在航拍面积 12802 ,后建房面积 7042 。(征收项目上所有公共配电设施均不在招标范围内) 。 1.3 资金来源 :自筹 1.4 资格审查方式: 1.4.1本次招标采 用 资格后审 方式 。 投标人应在 投标 截止时间前 提交下列证件或资料 ( 原件 ) 以 供 招标人 (或招标代理机构)审查 : ( 1)企业营业执照; (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3)安全生产许可证; ( 4)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格 , 及其 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 ( 5) 项目负 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