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有关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为科学、准确掌握义务教育质量状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建立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从2015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展开了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黑龙江省每一年抽样8个县(区)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整体上能客观反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身心健康状态及中小学教育教学状态。依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教育部督导局每一年会定期将各省监测报告给予反馈。2019年,教育部督导局改变以往将监测报告反馈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方式,直接将监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发函至各省政府办公厅,且只列问题不谈经验,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黑龙江省政府在接到监测报告后,由省长指示,省教育厅牵头积极展开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的科学分析与有效利用,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影响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的缘由,提出改进策略并明确整改主体责任,为各地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供参考,有效推动了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深入实行素质教育。成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领导小组。由省教育厅牵头组织成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省级领导小组,教育厅厅长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