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指导股东依据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理行使股东权利,保证公司的高效运转,为切实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的对象:公司的所有股东、公司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第三条 本办法制定的依据:公司章程、公司法、证券法、国家有关国有股权管理的法律法规、国家其他有关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第四条 股权管理的内容:公司与其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及其行使。第五条 公司的股权管理遵循如下原则:一、 保证公司依法行为和高效运转原则;二、 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第二章 公司股东的权利第六条 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在册的股东为公司股东。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董事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的在册股东为公司股东。第七条 公司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 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三、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