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动态股权制的分析一个好的制度安排,可以把一个差企业变成好企业;一个不好的制度安排,可以把一个好企业变成差企业。关键在于制度创新。近几年来,襄樊市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创造的“动态股权制”,正在使一大批国有企业起死回生,并步入可持续性发展轨道。目前,“动态股权制”已成为进入新世纪初期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理论和实践的有益探索。一、机理与创新1动态股权制的运作机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但是,迄今为止,相当部分改制国有企业其产权结构是单一的或近似单一的,即使是多法人国有股,由于终极所有者都是国家,其产权主体的人格化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产权结构的单一化、产权主体非人格化,这是目前困扰国有企业改革深化的难点所在。鉴此,襄樊市在国有企业改制中,一般设置三种股份,即国有股、国有法人股、自然人股。其中自然人股受到高度重视,其又可分为岗位股、风险股、贡献股。岗位股是从国有股中暂时划拨20设置,岗位股的所有权在国家,但收益权归个人,既包括获得收益的负盈权,也包括承担亏损的负亏权。离岗后按配置时的货币值收归国家所有,并由企业转给新的上岗者。风险股,指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