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延津县残联残疾人辅助器具购置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延交财谈判采购【 2018】 082 号 采 购 人:延津县残疾人联合会 代理机构:河南正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零一八年九月 1 目 录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 2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 . 5 谈判须知前附表 . 5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 16 第四部分 采购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 . 20 第五部分 响应性文件格式 . 21 第六部分 评审办法 . 41 重要提示: 1、请各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投标失误。 2、本项目如有澄清或变更及与本次响应性谈判活动相关的一切信息,将及时在“中国招标投标
2、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公开发布,不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谈判供应商,请各谈判供应商密切关注网站动态,否则由此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3、谈判会议结束后,谈判供应商代表应在指定地点等待代理机构或评委会的工 作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影响谈判活动的不良后果,公管办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谈判供应商进行处理。 2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延津县残联残疾人辅助器具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正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就 延津县残联残疾人辅助器具购置项目 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 ,欢迎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
3、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延津县残联残疾人辅助器具购置项目 二、项目编号:延交财谈判采购【 2018】 082 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采购项目内容: 轮椅、拐杖、坐便器、助听器 等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合格 5、质保期:一年 四、采购预算: 400000 元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 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4、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一)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 (二) 2015 年 -2017 年任意一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企业如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三)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5、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公司盖章)。 3、 供应商须提供 “ 信用中国 ” 网站、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查询渠道:3 “ 信用中国 ” 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中 “ 信用服务 ” 栏目查询 “ 失信被执行人 ” 和 “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以及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网站中查询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的 查询结果,需在投标文件文件中提供相应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4、 投标供应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
6、体投标。 六、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购买: 1、网上报名、谈判文件下载时间: 2018 年 9 月 5 日至 2018 年 9 月 7 日 8:30 18:0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售价: 200 元 /份。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谈判文件工本费,谈判文件工本费现场收取,未缴纳谈判文件工本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3、谈判文件下载地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 http:/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七、关于本项目的谈判文件修
7、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 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进行公示。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八、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8年 9 月 14 日上午 11 点整,在此时间之后 送达的响应性文件恕不接受。 九、响应性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 3 开标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 100 米路东)。 十、说明: 1、本项目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和下载谈判文件,现场不再受理项目报名。 2、供应商首次网上报名前需先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
8、中心注册成为会员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 理步骤请参见首页重要通知栏目内“网上报名须知”。 3、供应商必须使用 IE 浏览器进行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时,请在欲报名的公告下方点击“我要报名”,选择 CA 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化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等操作。具体操4 作请进入电子化招投标平台后,参见帮助中心中的“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4、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同时发布,请潜在谈判供应商注意查看。 十一、联系事项: 采购人 : 延津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延津县东大街 5 号 联系人 :聂国营 联系电话
9、 :13598614617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正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平路北康平路西 15 号楼 3 单元 18 层 1813 联系人:陈华 联系电话: 18738972222 十一、监督部门: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5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前附表 重要提示: 1、请各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 少不必要的投标失误。 2、供应商 如认为本谈判文件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请以书面形式在谈判开始时间 3 天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将视为对本谈判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招标后向采购
10、代理机构提出任何异议 。 3、本项目如有澄清或变更及与本次响应性谈判活动相关的一切信息,将及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公开发布,请各谈判供应商密切关注网站动态,否则由此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 担。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名称 : 延津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延津县东大街 5 号 联系人 :聂国营 联系电话 :13598614617 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正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平路北康平路西 15 号楼 3 单元 18 层 1813 联系人:陈华 联系电
11、话: 18738972222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见本项目谈判公告 4 资金来源 和落实情况 财政资金,已落实。 5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 :人民币 400000 元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400000 元 注: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 交货(完工)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7 是否允许 否 6 联合体投标 8 谈判保证金 1、金额:伍仟元整 /单位(¥ 5000 元 /单位); 2、交纳形式:谈判供应商须选用电汇或转帐支票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 3、缴纳截止时间: 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12、 。 注:详见正文谈判保证金。 9 项目现场勘察 自行勘察 10 是否需要 提供样品 否 11 谈判有效期 60 天(日历 日)从谈判之日起计算 ,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性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2 响应性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文档( U 盘) 1 份。 响应性文件应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散装、线装或活页装订夹条等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文件。 13 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详见本项目谈判公告 地点:详见本项目谈判公告。 14 结果公示期 1 个工作日 15 验收要求 需方在收到供方验收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需方成立 3 人以上验收工作组(合
13、同金额在 50 万以上的验收工作组不少于 5 人),按照谈判 文件规定、成交供应商响应性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工作。 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需方认为必要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如本项目属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检测项目,需方必须委托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验收。 16 有关节能 产品问题 1对投标人投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内节能产品的(有效期内),在同等条件下评委会将优先予以加分或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如本项目中涉及“政府采购节能清单”中规定的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无论招标文件 是否特别指明,投标人均必须投报节
14、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效期内)内的产品,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7 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并填写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汇总表中,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3政府采购节能清单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清单内容为准,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上予以公布,敬请投标人及时查阅。 17 有关信用 记录查询问题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15、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 号文件,谈判小组应当在评审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并在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中注明是否通过,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附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 府 采 购 活 动 ; 【 信 用 信 息 查 询 渠 道 :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18 代理服务费 按照国家计价格( 2002) 1980 号文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发改办价格( 2003) 857 号的规定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计算,由中标人支付 。 。 19 付款方式 需方验收完毕
16、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款的 90%,剩余 10%作为质保金,在项目验收合格经采购方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后的 10 日内一次性付清。 20 本谈判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一、总则 1、本次谈判文 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公告中所叙述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 1.1 本次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河南正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定义: 2.1 采购人: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3 采购货物:指本谈判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 2.4 谈判供应商:指符合本文件规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8 2.5 谈判文件:
17、本项目代理机构向拟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所提供的文件。 2.6 响应性文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递交的为响应本项目谈判文件内容而编制的文件。 2.7 成交供应商:接到并接受成交通知 书,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2.8 服务:指本次谈判文件规定谈判供应商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谈判供应商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9 法定代表人:指法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上)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 3、合格谈判供应商的条件: 谈判供应商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还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谈判
18、文件中规定的条件:谈判供应商应具有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4、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运作的供应商才能参加谈判。 5、谈判费用: 无论谈判结果如何,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二、谈判文件 1、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 采购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 第五部分 响应性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评审办法 2、谈判文 件的澄清 参加谈判的
19、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应在开始谈判截止时间前 3 天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该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谈判文件的所有供应商。 3、谈判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9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修改或补充已发售的谈判文件,并将谈判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书面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修改或补充内容将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 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
20、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三、响应性文件 1、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 1) 竞争性谈判函 ( 2) 授权委托书 ( 3) 报价一览表 ( 4) 谈判报价明细表 ( 5) 采购项目承诺书 ( 6)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7) 谈判保证金支付回执单或缴款单凭证 ( 8)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 9)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10) 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 11) 售后服务承诺 ( 12) 中小企业声明函 ( 13) 技术偏离表 ( 14)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汇总表 ( 15) 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2、响应性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2.1 谈判供 应商提交的全部及任何响应性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谈判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采购的所有来往函电等,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2.2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必须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在解释响应性文件时,以译文为准,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 2.3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根据本次采购谈判供应商数量及采购人、谈判小组的要求,决定要求其限期提供加盖公章的翻译文件或决定对其谈判予以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