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根本目的是要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投资效益。因此应紧紧围绕提高评审质量这一核心,推动评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评审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实施要有严格的规范,制定有关工作操作细则,建立评审规范;要进一步完善项目评审监督自律机制,保证项目评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科学性,通过严格的三级复核、专家评议等制度,层层把关,确保评审工作质量,为强化评审质量提供制度保障;要求评审人员在评审工作中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评审工作质量。具体要求如下:(一)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范围、程序和基本要求1、审查的范围。初步设计审查的范围主要为国家或省限额以上国家出资和融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同时,受国家有关部门委托,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预审。2、审查的程序。(1) 初步设计文件预审:审查部门接到上述齐全材料后,应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预审。(2) 审查准备工作:确定并落实会议时间、地点、与会单位和人员。重大项目应组织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