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苍南县沿铺镇海丰村党建装修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 苍南县沿铺镇海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监督单位: 苍南县 沿浦 镇招投标中心 代理单位: 海 标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二零一 八 年 九 月苍南县沿铺镇海丰村党建装 修工程招标文件 1 招 标 公 告 CNYP2018-031 一、 建设单位: 苍南县沿铺镇海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 工程名称: 苍南县沿铺镇海丰村党建装修工程 三、 工程地点 : 苍南县 沿浦 镇 四、 工程概况: 投资金额约 24 万元 五、 招标内容 : 预算书范围内的装修工程 六、 质量要求: 合格 七、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八、 资质要求: 按
2、住建部颁发的建市 2014 159 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无丌良记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出具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以证明中注明“已到账”的最后一个日期的时间为准)社保证明资料。若投标施工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丌足六个月,则须提供该施工企业注册成立至今的有效社保证明。 九、 招标方式: 公开 招标 十、 招标文件的获取 、 答疑、提问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0 月 0
3、9 日 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预算书、图纸资料等); 苍南县沿铺镇海丰村党建装修工程招标文件 2 2.对本项目的质疑书 请在 2018 年 10 月 10 日上午 12 时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取 电子 邮件送达质疑书的,质疑人应当电话联系被质疑人确认收到 电子 邮件,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被质疑人。被质疑人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3.提问时间: 2018 年 10 月 10 日上午 12 时之前。 4.答疑时间: 2018 年 10 月 10 日下午 17 时之前。 十一、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投标截止时间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4、 年 10 月 12 日 15:00, 地点为 苍南县沿浦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 2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12 日 15:00。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丌予受理。 十二、 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苍南县沿铺镇海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13858781282 13566124588 代理机构: 海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 先生 联系电话: 18058368875、 0577-68815118 苍南县沿铺镇海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苍南县 沿浦 镇招投标中心
5、2018 年 9 月 29 日 苍南县沿铺镇海丰村党建装 修工程招标文件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 标 人: 苍南县沿铺镇海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 苍南县 沿浦镇 联 系 人: 刘先生 黄 先生 电 话: 13858781282 13858780378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海标 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苍南县灵溪镇上垟庄小区 1幢 1单元 302 室 联系人: 章 先生 电 话: 18058368875、 0577-68815118 1.1.4 项目名称 苍南县沿铺镇海丰村党建装修工程 1.1.5 工
6、程地点 温州市苍南县 沿浦镇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 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装修工程,本次招标的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 1.3.2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苍南县沿铺镇海丰村党建装修工程招标文件 4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和信誉 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 2014 159 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无不良记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
7、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出具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 以证明中注明“已到账”的最后一个日期的时间为准)社保证明资料。若投标施工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六个月,则须提供该施工企业注册成立至今的有效社保证明。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 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 间 / 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 偏 离 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招标人按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标有编号的补遗书( 如有)
8、 2.1 领取招标文件 和图纸的时间 时间: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0 月 09 日 2.2.1 投标人要求提疑的 时间 2018 年 10 月 10 日 12 时 30 分 并必须在此之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2.2.2 招标人澄清的 时间 2018 年 10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10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苍南县沿铺镇海丰村党建装 修工程招标文件 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内容 2.4 标底价 239509 元整(大写 贰拾叁万玖仟伍佰零玖 元整) 3.1.1 构成投标文件
9、的其他 材料 / 3.2.5 是否接受调价函 否 3.2 投标报价 本工程的投标下浮率报价范围为: 8% 12%(包括上、下限),每 0.5%为一档,不得报档间下浮率,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6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提交方式:银行转账 金额:人民币 3000 元;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取投标人直接向 招标人 提交投标保 证金的方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本工程开标前到达规定帐户,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保
10、证金汇入的账户 户名:苍南县沿浦镇海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户银行: 苍南农商银行 行沿浦分理处 银行帐户: 2010 0008 8612 583 2.各投标人在转(汇)款时充分考虑银行转(汇)的时间差风险。 3.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独立汇入,不允许几个项目或标的保证金捆绑汇入,否则将作为错汇款予以退回,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4.各投标 单位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凭银行汇款单向 苍南县 沿浦镇 财政所 换取发票或收据 开标前凭镇财政发票或已确认的银行缴款凭证递交投标文件 。对于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11、 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文字要清晰可辨。所有要求盖章、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的封面要有投标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字样,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苍南县沿铺镇海丰村党建装修工程招标文件 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7.4 投标文件份数 陆 份(一正 伍 副)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 A4 纸幅)。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苍南县沿浦
12、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4.2.6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2 天前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苍南县沿浦镇人民 政府 四楼会议室 5.2.1 开标程序 ( 1)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 2)开标顺序:按后递交先开标的顺序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1 名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的 5。( 银行 转账) 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 天内并在签订
13、合同协议书之前。 9.5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苍南县 沿浦 镇招投标中心 地 址: 苍南县 沿浦 镇人民政府 电 话: 0577-64671025 邮 编: 325800 苍南县沿铺镇海丰村党建装 修工程招标文件 7 10.1 注意事项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不论在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环节、评委会评审环节、中标公示环节或者中标后才发现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或评委会否决其投标、或招标人报行政主管部门经核实确认后取消其投标资格、甚至取消合同,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投标人有此情况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废除其中标资
14、格甚至解除合同,均不调整本工程的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也不调整相关评标基准价的计 算)。投标人未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的,与上述同理处理。 2、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招标文件规定内容有不同表述的,最终以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3、本招标文件所要求提交的证明资料、物件等均为真实并有效,否则一切不利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无在建工程要求: 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在本单 位曾担任过其他工程
15、项目负责人职务被更换的,在原承包的项目未通过验收的,必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原项目招标单位 及行政主管部门 同意更换该项目负责人的书面证明原件; 除上述情况规定外,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通过验收为准); 上述所指“通过验收”标准是指经当地住建部门验收合格备案的工程,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未按上述要求在资格后审资料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以及若查有在建的将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苍南县沿铺镇海丰村党建装修工程招标文件 8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16、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
1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 (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技术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
18、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苍南县沿铺镇海丰村党建装 修工程招标文件 9 (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被责令停业的; (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 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 ( 14)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1.4.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有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且处罚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 年内的单位或具有其它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处于公示期(无公示期的
19、按发文之日起 3个月计)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投标。隐瞒上述不良行为记录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注: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 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本工程招标文件工本费 3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 。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