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示范区新大地牧业有限公司沼肥 综合利用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焦示公开采购 -2018-59 招标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农村工作办公室 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八年七月 2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3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 表 . 6 二、招 标 文 件 . 11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11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15 五、开 标 . 16 六、评标、定标 . 17 七 、 授予合同 . 19 第三部分 项目内容及要求 . 20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参考) . 22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23 格式 1 . 24 格式 2 . 25
2、格式 3 . 26 格式 4 . 27 格式 5 . 28 格式 6 . 29 格式 7 . 30 3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农村工作办公室委托,就 示范区新大地牧业有限公司沼肥综合利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示范区新大地牧业有限公司沼肥综合利用项目 二、 采购编号:焦示公开采购 -2018-59 三、 项目简要说明: 1、沼肥(沼渣、沼液)存储设施一套。 2 加工处理,与存储设施衔接匹配建设沼渣、沼液加工处理设施一套。 3、输配设施。铺设输送管道、配备沼渣沼液抽排泵(功率不小于 15 千
3、瓦, 1 台)、进出料运输车(载重 3 吨左右中型出料车 1 台或配备 1.5 吨左右小型出料车 2 台以上)等。4、施用设施。建设终端毛细渠灌设施,沼液滴灌和 喷灌设备、沼渣撒播、追肥施用设备等设施一套。 5、自动控制。配置输配、施用智能化自动控制和监控设备及设施农业物联网系统(包括温室大棚数据采集传感器、数据处理器等一套。 6、实验设施。以沼肥综合利用为纽带创新采用的其他的生态循环农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实验性设施。 7、检测设施,配备简易测土配方、农产品有害成分快速检测等仪器设备一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 项目地点:苏家作乡苏家作村 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工期:
4、60 日历天 4、 质量:合格,并须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350000.00 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 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 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六)法律、 行政法规 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5、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在有效 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4、业绩要求:企业须具有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 1 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4 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5、财务要求: 2015 年 2017 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近 3 年平均不高于 70。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
6、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或网上下载的彩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不开具行贿犯罪证明或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获取 (网上报名 ) 1、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企业可进入中心网站( )点击本公告下方的“网上报名”链接,进入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或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
7、/)会员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下方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本系统使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类企业诚信会员库,凡已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企业诚信会员库注册,且具有有效 CA 证书的各类投标企业,均可在示范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登录报名。(联系电话: 0391-3561166); 2、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 2018 年 7 月 5 日至 2018 年 7 月 11 日;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 /套,投标人在开标现场以现金形式支付。 特别提醒:报名前请下载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者视为无效标。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
8、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8 年 7 月 25 日 9 时 00 分;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焦作市神州路西段科技总部新城东区 9 号楼二楼开标室)。 八、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 2018 年 7 月 25 日 9 时 00 分; 2.开标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 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焦作市神州路西段科技总部新城东区 9 号楼二楼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500.00 元 (大写:叁仟伍佰元整 ) 2.缴纳方式:转账或电汇或网银 5 3.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7 月 2
9、4 日 17 时(含 17 时)。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基本账户转帐。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1)账户名称: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焦作市分行民主南路支行 账 号: 941008010027567778 2)账户名称: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焦作广电花园分理处 帐 号: 16330501040004796 特别提醒:缴纳保证金时,投标人必须从在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账户转款,并在银行进账凭证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标段以便核对查实,不符者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十、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
10、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焦作市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 5 个工作日。 十一、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招标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农村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林金利 联系电话: 0391-3560068 联系地址:焦作市示范区管委会 2、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文真 联系电话: 17639181212 联系地址:焦作市示范区总部新城 1#楼 十二、监督单位: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 0
11、391-3566015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8 年 7 月 4 日 6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采购编号 焦示公开采购 -2018-59 2 项目名称 示范区新大地牧业有限公司沼肥综合利用项目 3 招 标 人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农村工作办公室 4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5 标 段 本项目不分标段 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7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8 招标文件 售价: 300 元 /套 9 拟建设内容 1、沼肥(沼渣、沼液)存储设施一套。 2 加工处理,与存储设施衔接匹配建设沼渣、沼液加工处理设施一套。 3、输配
12、设施。铺设输送管道、配备沼渣沼液抽排泵(功率不小于 15 千瓦, 1 台)、进出料运输车(载重 3 吨左右中型出料车 1 台或配备 1.5 吨左右小型出料车 2 台以上)等。 4、施用设施,建设终端毛细渠灌设施,沼液滴灌和喷灌设备、沼渣撒播、追肥施用设备等设施一套。 5、自动控制。配置输配、施用智能 化自动控制和监控设备及设施农业物联网系统(包括温室大棚数据采集传感器、数据处理器等一套。 6、实验设施。以沼肥综合利用为纽带创新采用的其他的生态循环农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实验性设施。 7、检测设施,配备简易测土配方、农产品有害成分快速检测等仪器设备一套。 10 项目预算资金 350000.0
13、0 元 11 答 疑 本项目不再组织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可以以书面的形式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至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予以书面答复 12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500.00 元 (大 写:叁仟伍佰元整 ) 2.缴纳方式:转账或电汇或网银 3.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7 月 24 日 17 时(含 17 时)。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基本账户转帐。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1)账户名称: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焦作市分行民主南路支行 账 号: 941008010027567778 7 2)账户
14、名称: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焦作广电花园分理处 帐 号: 16330501040004796 同一交易 项目,投标单位可自行选择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单位基本帐户转至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缴纳保证金前,投标人须持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承诺函到中心进行基本账户备案。 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应在银行进账凭证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标段以便核对查实。因填写不详细、未从在中心备案的基本账户转款等原因造成废标或无法退回原账户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保证金一次性足
15、额转入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转入时间以资金实际到 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银等方式缴纳,不可采取现金、个人存折等缴纳方式。 3、备案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a、企业承诺函; (见附件 1,一式三份,单位盖章 ) b、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式三份,单位盖章 )。 c、备案后的基本账户发生变更时,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文件规定保证金进账截止日前到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凡未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13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 14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18 年 7 月 25 日 09 时
16、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一厅 15 开 标 时间: 2018 年 7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 16 合同签订时间与地点 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 17 项目地点 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18 中标服务费 1、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2、交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纳 19 其它 本项目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8 一、说 明 1、项目概况 1.1 项 目名称:示范区新大地牧业有限公司沼肥 综合利用项目 ; 1.2 采购编号:焦示公开采购 -2018-59; 1.
17、3 项目简要说明: 1、沼肥(沼渣、沼液)存储设施一套。 2 加工处理,与存储设施衔接匹配建设沼渣、沼液加工处理设施一套。 3、输配设施。铺设输送管道、配备沼渣沼液抽排泵(功率不小于 15 千瓦, 1 台)、进出料运输车(载重 3 吨左右中型出料车 1 台或配备 1.5 吨左右小型出料车 2 台以上)等。4、施用设施。建设终端毛细渠灌设施,沼液滴灌和喷灌设备、沼渣撒播、追肥施用设备等设施一套。 5、自动控制。配置输配、施 用智能化自动控制和监控设备及设施农业物联网系统(包括温室大棚数据采集传感器、数据处理器等一套。 6、实验设施。以沼肥综合利用为纽带创新采用的其他的生态循环农业新技术、新工艺、
18、新设备等实验性设施。 7、检测设施,配备简易测土配方、农产品有害成分快速检测等仪器设备一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定义及解释 2.1 投标人: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取得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2 中标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2.3 评标委员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等法规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2.4 货 物: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包括设备、仪器仪表、材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消耗品、图纸、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2.5 服 务: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
19、全部服务。 2.6 原产地:本项目是指货物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货物品牌的首次注册地。合格的原产地均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2.7 日期或天:指日历天。 2.8 书面形式: 指任何手写的、打印或印刷等 可以 有形 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 3、招标内容 3.1 本次招标内容为 : 1、沼肥(沼渣、沼液)存储设施一套。 2 加工处理,与存储设施衔接匹配建设沼渣、沼液加工处理设施一套。 3、输配设施。铺设输送管道、配备沼渣沼液抽排泵(功率不小于 15千瓦, 1 台)、进出料运输车(载重 3 吨左右中型出料车 1 台或配备 1.5 吨左右小型出料车 2 台以
20、上)9 等。 4、施用设施。建设终端毛细渠灌设施,沼液滴灌和喷灌设备、沼渣撒播、追肥施用设备等设施一套。 5、自动控制。配置输配、施用智能化自动控制和监控设备及设施农业物联网系统(包括温室大棚数据采集传感器、数据 处理器等一套。 6、实验设施。以沼肥综合利用为纽带创新采用的其他的生态循环农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实验性设施。 7、检测设施,配备简易测土配方、农产品有害成分快速检测等仪器设备一套。 4、招标要求 4.1 要求质量:合格,并须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 4.2 合格投标人 4.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 的能力; (二)具有良
21、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 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 行政法规 规 定的其他条件; 4.2.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4.2.4 业绩要求:企业须具
22、有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 1 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4.2.5 财务要求: 2015 年 2017 年财务报表,资产 负债率近 3 年平均不高于 70。 4.2.6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2.7 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或网上下载的彩色
23、行贿犯罪档案查 询结果(查询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不开具行贿犯罪证明或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4.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4.2.9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3 工期: 60 日历天。 4.4 合格的货物 4.4.1 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为全新的合格产品; 4.4.2 中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和设备,购置前必须得到招标人认可,购置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须按规定检验,其规格、标准、质量须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并不低于投标文件承诺标准; 4.5 合格的服务 4.5.1 中标人 对合同义 务全面负责;对项目的质量、使用性能、售后服务全面负责。 4.5.2
24、本次招标所需的一切设备、材料、费用等,全部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招标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4.5.3 投标人必须负责所投设备的送货,并保证设备安全稳定地运行,所需配件、费用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4.5.4 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备件、专用工具和消耗品外,对于招标文件中没有列出,而对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必不可少的备件、专用工具和消耗品,投标人应列出详细清单,并报出价格。 5、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套投标文件和一个投标报价 5.1 投标人必须对全部 货物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的一种或几种货物和服务投标。 5.2 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套,以及包含全部内容的电子文档 U 盘一份。投标文件必须用 A4 幅
25、面纸张打印 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 投标 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和一个投标报价。提交或参与了一套以上投标文件和一个以上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将使其参与的全部投标文件无效。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6.2 中标服务费按 有关规定 收取,并由中标人支付 ; 7、现场条件 7.1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项目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8、保证 投标人应保证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 9、 付款方式 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97%,剩余金额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