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自纠自查报告公务用车自纠自查报告 (*市抗旱排涝处) 根据*市市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丹车改20181号精神,我处认真组织学习,并展开了自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以下:1、基本情况我处现有公务用车总计5辆,其中洒水车4辆,随车吊1辆。2、自查情况经自查:(1)严格按下达的编制数配备使用,没有超编制自行购置配备公务用车、没有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车。 (2) 没有违背规定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个人名下。(3)没有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背规使用公务用车的问题。(4)没有存在规定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或擅自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的问题。(5)没有存在挪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讯等公务用车的问题。(6)没有存在不履行定点停放、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等集中管理制度的问题。(7)没有存在背规报销市内、外公务交通费用的问题。(8)没有存在其他违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市公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