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莆田市秀屿 区 杨林安置区边坡工程 勘察、设计 项目 招标文件 (网上投标) 招 标 编 号: 诚实招标莆字( 2011)第( 218)号 项 目名 称: 莆田市秀屿 区杨林安置区边坡工程 勘察、设计 项目 招 标 人: 莆田市秀屿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盖章 ) 法定代表人: (盖章 ) 招标代理人: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 法定代表人: (盖章 ) 日期: 2011 年 10月 第 2 页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 4 页 一 .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 4 页 二 . 投标须知 (一) 总则 第 6 页 1. 工程说明 2. 招标内容和范围、设计周期 3. 资金来源
2、4. 合格的投标人 5. 投标费用 6. 踏勘现场 7. 投标 勘察 设计成果的使用说明 (二) 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和修改 第 7 页 8. 招标文件的答疑 9. 招标文件的澄清 10.招标文件的 修改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 7 页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3.投标文件的要求 14.投标报价 15.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 16.投标有效期 17.投标保证金 第 3 页 18.投标文件的 编制 (四) 投标文件的 提 交 第 10 页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 记 20.投标文件 提 交的截止时间 21.开标程序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五)
3、 评标 第 12 页 23.资格审查小组 24.评标过程保密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6.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和响应性审查 27.确定中标人 (六) 授予合同 第 13 页 28.合同授予标准 29.中标通知 30. 勘察 设计合同的签订 31.补偿 32.取消中标资格条件 第二章 勘察 设计任务书和招标技术文件说明 第 15 页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 16 页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 28 页 第五章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 ) 第 33 页 第 4 页 第一章 招标文件 一 .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项目业主 莆田市秀屿区新
4、城建设有限公司 2 1.1 工程名称 莆田市秀屿 区杨林安置区边坡工程 勘察、设计 项目 3 1.1 招标编号 诚实招标莆字( 2011)第( 219)号 4 1.1 建设地点 莆田市秀屿 区 杨林安置 5 1.1 建设规模 垂直高度 8-24m。 6 2.1 招标内容 、范围和 勘察 设计要求 招标范围:边坡支护工程等专业工程勘察和设计 招标 内容:边坡勘察、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 。 7 2.2 勘察、 设计周期要求 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期分段 勘察、 设计,并保证: ( 1) 边坡 地质勘察 阶段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地质详勘报告。 ( 2)施工图设计阶段: 地
5、质勘察 审查合格后 10 个日历天之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直至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满 。 8 3.1 资金来源 自筹 第 5 页 9 4.1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1、 在 莆田市发展服务 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中,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 专业类岩土工程 (勘察 )乙 级 及以上 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设计 )乙 级 及以上 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 参加投标。 3、 投标人拟担任本 项目总负责人 应 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6、 。 备注: 1、 未进入 莆田市发展服务 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的,请及时办理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入库手续,若有疑问,可向网上投标系统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咨询,未及时入库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4.2 合格投标人 条件 、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经年检合格的且满足第 9 项规定的 资质等级证书; 11 6.1 6.2 踏勘现场和标前答疑会时间地点 招标人不举行招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投标申请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现场,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不署名于 2011年 10 月 19 日 17: 00 时前登录在 莆田市发展服务 中心网将疑问材料
7、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和编号), 招标人于 2011 年 10 月 21 日17: 30 时前在 莆田市发展服务 中心网上公布修改内容。 12 16.1 投标有效期 为:投标截止期后 90 日历天。 13 17.1 投标保证金 提交方式和金额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 17 款 。 14 21 投标文件 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备用电子版 投标文件的提交 地点: 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市政府七号楼三层收标区) 收件人: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网上投标文件及备用电子版 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11 年 10 月 24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15 开标 开标时间: 2
8、011 年 10 月 24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市政府七号楼 五 层开标室 2) 16 23.3 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中标法 17 31.1 合同签订 中标人在开标后 3 日历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开标后 5 日历天内完成书面合同订立。 逾期未签订合同书的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18 32 经济补偿 未中标投标人不予经济补偿。 19 备注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 (如光盘、 U 盘等,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要求密封、标记 )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
9、。 注:投标须知前附表为投标须知的摘要,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为准。 第 6 页 二、投标须知 (一) 总 则 1. 工程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说明详见 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 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 8 部委令第 2 号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政府部门有关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定 工程 勘察 设计单位。 2. 招标内容和范围、 勘察 设计周期 2.1. 本次工程招标的内容和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 2.2. 本工程 勘察 设计周期要求见前附表所述; 3. 资金来源 本工程资金来源详见前附表
10、。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为履行本 招标项目 合同的目的, 投标人 必须 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须满足前附表所要求的资质等级 ; 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提供建设工程 勘察 设计服务的,应 满足 有 关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 勘察 设计活动的管理规定 。 4.2.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 前附表所 列 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和辅助 资料 。 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投标文件编制、 提 交等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对未中标方案的经济补偿按本须知规定执行。 6. 踏勘现场 6.1. 招标人不举行招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
11、场,投标申请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 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 勘察设计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 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风险和费用。 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但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第 7 页 7. 投标 勘察 设计成果的使用说明 勘察 设计中标的投标人(以下简称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不受到来自第三方侵权指控制论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二) 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和修改 8. 招标文件的答疑 8.1. 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在招标期间发
12、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修改或补充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 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 3 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提出。 9.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 可不署名于 2011 年 10 月 19 日 17: 00 时前登录在莆田市发展服务 中心网将疑问材料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和编号) 。无论是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 前 1 日 予以澄清,澄
13、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 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 招标 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 前 1 日 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10.2. 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悉。 10.3.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0.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4、、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的合理时间,招标人 可按规定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第 8 页 11.1. 投标人和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为其他语言的,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11.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 投标文件由应包括下列内容: 12.1.1. 投标函 12.1.2. 投标函附表 12.1.3. 服务承诺 12.1.4
15、.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2.1.5. 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12.1.6. 拟投入 项目 勘察 设计人员汇总表 12.1.7. 相关证书、证件 13. 投标文件的要求 13.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13.2. 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 3 章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1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不得指定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生产供应者,或者含有倾向或者排斥特定生产供应者的内容。 13.4.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也不得利用伪造、转让、无效或者租借的资质证书参加投标。 14. 投标报价 14.1. 本项目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 勘察钻孔孔数约为 85 孔,勘察
16、费用按每孔 2200 元包干 (含施钻岩层、机械进退场、野外作业租赁办公、住宿场所等所需费用在内) 计取、招 标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孔数按实结算。 14.2. 工程设计费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 200210 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收费标准并下浮 20%计算,采用一次性包干方式(含设计修改费用、 服务费以及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等 ) ,以 财政 审核后的工程预算价为 计费额 基数。 中标人必须负责按时无条件负责设计修改,直至招标人满意并经有关部门审查或审批通过。 第 9 页 14.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满足本项目 勘察 设计费要求的按废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可
17、能发生的 勘察 设计费(含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项目、专业图纸设计修改等费用)及后续 服务费以及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等。 14.4.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自行报价。 14.5. 勘察 设计费采用固定价格方式包干使用。 在合同实施期间, 勘察 设计费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14.6. 地质勘察报告、 施工图纸由 勘察 设计单位负责送审查机构审核并协调,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15. 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 15.1. 本工程 勘察 设计合同实施时以人民币支付; 15.2. 境外机构的投标人的报价若以可兑换货币报价的,则以投标截止日期前 1 个 工作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
18、牌价卖出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 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6.2.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内,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应以书面方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需要将其投标保证金延长相同的时间。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17 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 17. 投标保证金 17.1 已按莆招投标办 20105 号、莆招
19、投标办 2010 13 号、莆招投标办 201121 号文件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人必须提交人民币 壹拾 万元(¥ 100000 元)及以上投标保证金,是否交纳、交纳金额以 莆田市发展服务 中心网最新发布的预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名单为准。 17.2 未按 莆招投标办 20105 号 、 莆招投标办 2010 13 号 、 莆招投标办 201121 号 文件规定预缴 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户并写明招标项目编号 (即招标文件上注明的招标编号 诚实招标莆字( 2011)第( 219)号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万 万元(¥ 10000
20、元),缴交时间确认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第 10 页 在截标时出具的对账单为准。若对账单上和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均没有体现招标项目编号的,则视为该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书退还投标人,不予开封。截标时,招标人应当负责查询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入账情况,并及时通知招标人。 投标保证金指定汇入帐户:(以下三个可任选一个 提交 ) ( 1) 银行账户名称:莆田市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 ; 账号: 13441501040000998。 ( 2) 银行账户名称:莆田市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 1: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 账号: 9040210010
21、010000022949 ( 3) 银行账户名称:莆田市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城厢支行 账号: 100158585880012396 17.2.1 当对账单上没有体现招标项目编号的,而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有招标项目编号的, 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原件核对 ,若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原件与投标人提供的复印件不相符,仍作为无效标。 17.2.2 未按 莆招投标办 20105 号 、 莆招投标办 2010 13 号 、 莆招投标办 201121 号文件规定预缴 投标保证金 的投标人开标时另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 17.2.3 未按 莆招投标办 20105 号 、 莆招投标办 2010 13 号 、 莆招投标办 201121 号文件规定预缴 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人 其 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的开户行基本账户。评标完成后次日起,招标人应当向除中标人外的其它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施工合同备案后退还。 17.2.4 未按 莆招投标办 20105 号 、 莆招投标办 2010 13 号 、 莆招投标办 201121 号文件规定预缴 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到指定银行专户(以对账单为准)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7.3 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 17.4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20 日历天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