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船舶法定检验审图工作指南1 目的1.1 船舶法定检验审图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规定了省局船检处和各船检所对船舶设计图纸审查的工作流程和质量控制要求,旨在确保审图质量,使经省局船检处和船检所批准的船舶设计图纸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规则和其它有关规定。2 适用范围2.1 本指南适用于新建和重大改建的以及变更船舶检验机构的船舶图纸的审查及管理。2.2 重大改建系指规范中的有关定义和对现有船舶所作的下述改建:实质上改变了该船的尺度及装载容量;改变了该船的类型。3 职责权限3.1 省局船检处是船舶审图的管理、协调部门和主要工作的承担部门。负责对市(州)船检所的审图范围进行授权;对审图人员进行确认;按分工规定承担审图工作;受理和协调执行检验单位转移的审图工作,如船舶稳性、船舶强度审核等;必要时省局可组成审图项目组承担船舶的审图工作。3.2 市(州)船检所根据省局船检处的授权,负责规定范围的船舶图纸审查工作。3.3 审图工作由省局船检处和授权的市(州)船检所承担,分工如下:省局船检处负责船舶大于20米或主机单机功率大于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