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载重线标志和水尺勘划及船体颜色标识检验指南(征求意见稿)1 一般要求1.1 根据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和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以及船舶载重线标志和水尺勘划及船体颜色标识规定,特制定本指南。1.2 本指南旨在规定船舶载重线标志、水尺和主船体外表面的颜色检验要求,以易于识别船舶装载情况,防止超载,并便于船上人员、海事安全监督人员检查。1.3 本指南适用于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的海船和河船。1.4 除另有明文规定者外,本指南适用于2011年1月1日及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同等建造阶段的船舶。对于2011年1月1日以前建造的船舶,应不迟于2011年1月1日以后的第1次坞内检验满足本指南的要求。2 载重线标志的勘划2.1 载重线标志的勘划应在船舶检验机构批准船舶干舷的基础上实施,并满足现行法规的要求。2.1 海船载重线标志、线段以及甲板线的式样及尺寸规定如图2.1所示。图2.1海船甲板线和载重线标志(右舷)2.2 内河船舶载重线标志、线段以及甲板线的式样及尺寸规定如图2.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