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宁波和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深入实施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进一步提升我市学前教育整体发展水平,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37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甬政办发2018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公益普惠,坚持内涵发展,整体提升学前教育质量,满足广大群众“好入园、入好园”、追求普惠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到2020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优质均衡、监管完善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保持在99%以上,普惠性幼儿园比例和招生覆盖率稳定在85%以上,其中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覆盖率确保30%,力争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