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部修建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法人代表: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法人代表:根据建筑法,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协商就村部工程达成协议,特制定本合同规定,希望双方严格执行,共同遵守。一、建筑工程概况1. 本村部设计为砖混结构平房6间,每间宽3.6米,长10米,共建筑面积432平方米。2. 本工程附属工程包含厕所、花坛、围墙及大门,修建规格以设计图纸为主,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二、承包施工方式1. 本工程施工方式为包工包料,工程必须严格按图纸设计和效果图施工,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图纸设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便更改,不得偷工减料、不得使用劣质材料。2. 因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需双方协商一致,重新商定后方能生效。否则甲方概不承认,不承担经济责任。3.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安全施工,要有足够的安全保障机制和措施,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4.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接受甲方监理工程人员的监工,并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