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企合作开发土地项目合同(样板)甲方: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高岭村蒋田经济合作社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高岭村军团经济合作社乙方:竞得人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改善村民居住环境,合理开发村组土地资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拟甲方出地、乙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本着互惠互利、公开平等、真诚合作的原则,在事先征得甲方户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前提下,经多次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项目土地概况1、项目土地位于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道高岭村地段,共同共有总面积22464平方米,土地为征地留用地,土地证号为: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权第3046269号、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权第3046270号。甲方为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高岭村蒋田经济合作社、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高岭村军团经济合作社,项目土地权益由上述两个合作社按照村民户数共同享有。2、项目土地的具体界址、面积、用地性质均以办证后国土部门出具的红线图及相关文件标示的面积及位置为准。3、项目土地由甲方自行清场,与乙方无关。第二条合作方案(一)合作模式双方一致同意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