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大学大米竞争性谈判邀请书1. 竞争性谈判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学校批准,对大米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2. 谈判概况2.1 文件编号:LDTP20170082.2 采购内容:大米2.3 交货期:请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最短交货期。3.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2 生产厂(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具有县、市级以上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质检合格证书;3.3 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商)参加投标的须具备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并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承诺书原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县、市级以上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质检合格证书;若生产厂家投标,则不能授权经销商投标;若生产厂家不投标,则可授权且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投标,授权多家经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