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大庆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省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 业搬迁改造工作相关文件和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危化品生产企业实际,特制定本搬迁改造方案。一、指导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通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降低城镇 人口密集区安全和环境风险,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促进 石化产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发展基础和环境承载能力,依据产业发展布局,合理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方式,分批分阶段实施。 市场运作,政策引导。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发挥政府引导和推动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提供政 策支持,有效激发企业积极性,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营 造有利于加快推进搬迁改造工作的良好政策环境。 属地管理,协同配合。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挥部门监管职责,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坚持因地制宜、主动作为、超前谋划、完善沟通渠道,建立健全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