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学生年度鉴定表大三学生年度鉴定表有关学院、系:2006年,武汉南国置业有限公司继续在我校实施第二期“南国置业弘毅助学金”,资助我校2006级本科生100人。根据助学金的实施意见,我校每年要向武汉南国置业有限公司反馈受助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表现,并做出是否继续资助的鉴定。请各有关学院、系做好本院、系受助学生20062007学年度的鉴定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将被停止20072008学年度的资助资格,空出的名额继续在同一学院同一年级使用,替补的学生也必须填写学年鉴定表。1、在20062007学年有2门以上(含2门)必修课不及格;2、在20062007学年受到校纪处分;3、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请各有关学院、系在11月22日前将学年鉴定表(见附件)送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附件:(点击右键另存为)武汉大学受资助学生20062007学年鉴定表.doc有关学院、系:2006年,武汉南国置业有限公司继续在我校实施第二期“南国置业弘毅助学金”,资助我校2006级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