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炉山镇大山煤矿通讯联络系统操作规程及制度章枝林2014 年 3 月 19 日编制雷泽富矿长日期威宁县炉山镇大山煤矿通信联络系统操作规程一、井下设备系统应具备良好的接地措施,金属线入井的设备应具备良好的防雷措施。信号应放置在便于人员观 察、调试、检查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避风巷道或硐室中。二、分线盒和过渡电缆及各种电话之间的接头一定要封闭在接线盒内,以免失爆。三、井下终端电源、蓄电池不能置于地上,使用专用的托架, 使其专用托架,使其距巷道底析不小于300mm ,供电电源必须取自供电电源的电源侧。四、分线盒和终端电缆连接的接线盒固定在托架上,以避免铁饭碗将电缆弄乱、拽断等。五、通讯联络系统主机的蓄电池必须保持一定的电量, 电网停电后,系统至少能够正常工作两个小时以上。六、电话专人负责,每天检查、维护,发现问题立刻解决。七、电话应垂悬挂,距顶板(顶架)不得大于300mm ,距巷道壁不小于 200mm。八、每季必须对数字程控调度机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地线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