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整理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大西铁路建设工程投资,规范工程建设变更设计工作,依据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05146号)、铁路建设项目类变更设计问责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11号)、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审核修改批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工图的活动。第三条经审核批准的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依据本办法进行。第四条变更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强制性标准,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使用功能前提下,尽量节约投资。第五条变更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或施工的单位要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对变更设计的管理,建立变更设计台帐。勘察设计单位应选派能够胜任施工配合的设计人员常驻现场,监理单位应强化现场核实,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处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变更设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