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集团股权置换项目评估技术参考意见资产评估协调组评估技术参考意见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为:上海医药集团拟将部分股权与长城、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持有上海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的股权置换。根据该评估目的,评估方法总体要求:按照财政部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和上海市国资委2003153号文。上海医药股权置换项目评估协调组对部分科目的评估技术提出参考意见,本参考意见仅适用于单项资产加和法的评估,通过对评估中的一些原则和基本方法进行统一,便于评估操作口径一致。若遇特殊情况还需评估师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判断。 1、短期投资短期投资包括上市的有价证券、未上市的有价证券和委托理财。上市的有价证券按评估基准日的市价为基础来确认其评估现值;未上市的有价证券、委托理财在判明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按本金加持有期利息确定评估值;如发现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存在涉讼等事项,难以确定委托理财资金的损失的,应在特别事项中予以揭示。2、各种应收款项各种应收款项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收回的可能性确定评估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