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引进对象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第二类:1、近两届进入两院院士增(遴)选的有效候选人。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人。3、国家“863”计划、“973”计划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4、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5、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6、“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7、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第三类:1、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自治区“杰出人才”、“突贡专家”人选。2、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第四类:1、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博士、博士后经历且取得较高学术成就的。2、具有国内一流高校与科研院所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取得突出学术成就的。3、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负责人、省部级选拔表彰的最高层次技能人才。第五类:学历学位证俱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第六类:1、学历学位证俱全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