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2018年专项业务经费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根据预算法有关“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及县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人社局积极推进专项业务经费绩效评价实施工作,不断完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县2018年专项业务经费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一、专项业务经费项目执行情况县人社局做为我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业务经费的主管部门,始终坚持经费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管理使用,细化量化考核指标,逐步建立健全相应管理制度,防范违纪违法问题发生。2018年我局专项业务经费收支使用情况如下:收入情况:2018年全年收入350万元。支出情况:2018年全年支出350万元。2、 专项业务经费的社会效益(1) 全力确保了社会保障制度平稳运行。一是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提升。全县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98%以上,参保总人数30.63万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2) 二是社会保障基金征缴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