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敦煌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根据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 201723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甘肃时的 “八个着力 ”重要指示精神,按照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积极推进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实验区建设,坚定走生态优先的绿色发展之路,切实抓好
2、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二、总体目标 各镇、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2 - 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全面整改、不留死角,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与解决当前问题相结合、与推进整体工作相结合、与防范环境风险相结合,严格实行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推动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不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与实践。 以酒泉市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实施方案为统领,确保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绿色发展理念逐步贯穿到社会生
3、产全过程,生态文明建设责任逐渐落实到社会各方面,高度的生态自觉有所显现。坚持统筹谋划,把握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目标定位,构建系统完备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稳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明显下降、生态系统保护明显加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阶段性目标,人民群众对生态建设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提升重点地区生态功能。 重点区域、流域生 态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通过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退牧还草、转变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等项目的实施,进一步遏制草原 “三化 ”发生趋势,逐步改善草原 “三化 ”现象。湿地面积持续稳定在 168.9万亩,沙化治理、戈壁保护等取得重大进展,水
4、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明显增强,绿化水平稳步提升,- 3 - 新增造林面积 2万亩和 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 6.94%和 7.0%以上。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功能和支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提升。 (三)资源利用更加高效和绿色。 资源节约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2017 年比 2016年下降 2%, 2020 年比 2015 年下降 15%, 2017年和 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和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 2015 年分别下降 14%、 8%和 35%、 20%,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占电力总装机比达到 100%。 (四)显著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持续巩固和
5、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2017年至 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指标控制在 3.22 亿立方米和 2.7亿立方米以内,杜绝新增黑臭水体,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保持稳定,地下水超采区基本实现采补平衡。 2020年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 类,地下水质量考核点 位水质保持稳定。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4%以上,可吸入颗粒物( PM10)浓度控制在 96微克 /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 PM2.5)浓度控制在 39微克 /立方米以下。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省市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完成全市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 4 -
6、(五)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 环境监管执法队伍管理实现规范化、组织机构健全化、监管力量配置合理化。落实环境执法督查机制、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机制和环境事件应急管理联动响应机制,督促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位 。污染源监督监测与监察执法同步,逐步实现污染源监控向环境执法部门自动预警、超排警告和追踪定位,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相关环境基本信息,确保环境质量精准管理。 (六)完成自然保护区整改任务。 加快实施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规划,使自然保护区生态空间得到保障,生态质量有所提升,生态功能有所增强。 2017 年底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得到彻底清理,自然保护区综合监管得到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全面
7、启动。编制完成并组织实施敦煌市自然保护区整改方案,理顺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理清自然资源资产权属、合理划定功能范围,增强自 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三、整改要求 (一)提高认识,不折不扣抓落实。 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重要战略位置,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事关全局和长远的大事来抓,从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大力实施重大生态工程,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统筹安排、综- 5 - 合施策,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与解决当前问题相结合,确保全市 18个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得到彻底解决;确保全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确保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 5件信访问题彻底解决;确保自然保护区
8、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确保全年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指 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督办,逐级逐步抓整改。 坚持问题导向,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归纳整理出的问题,区域突出环境问题和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实施清单制,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定期督导,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 “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 ”的 “五个不放过 ”原则,进一步细化确定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督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保质保量整改到位。 (三)举一反三,全力 以赴建机制。 坚持标
9、本兼治,统筹兼顾,以反馈问题的整改,推动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深化环境治理、推进生态修复、全面清理违规建设项目、严格环境执法监督管理、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快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 四、整改任务及措施 - 6 - 1 针对 “重发展、轻保护的问题在全省不同层面、不同领域、不同范围内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的问题,要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甘肃时关于 “八个着力 ”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大力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节约
10、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坚决守住发展、生态和民生底线,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升级,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一步筑牢我国西北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实现美丽与发展双赢。 责任主体: 中共敦煌市委、敦煌市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领导: 詹顺舟、贾泰斌 整改时限: 长期坚持 2 针对 “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危机感、紧迫感 不强,没真正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发展全局中去认识、考量和把握,责任意识不强,压力传导不够,导致在具体工作推进上存在不严不实问题。一些部门环境保护不作为、慢
11、作为的情况较为突- 7 - 出 ”的问题,要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的关系,坚定不移的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将创建国家级生态市作为市委、市政府以及党政部门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治观。健全问责机制,对 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的领导干部依法追究问责。 责任主体: 中共敦煌市委、敦煌市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领导: 詹顺舟、贾泰斌 整改期限: 长期坚持 3 针对 “环境
12、保护工作推动落实不到位 ”的问题,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环保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新的工作态度适应环保工作新常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筹领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环保工作机制。 责任主体: 中共敦煌市委、敦煌市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 领导: 詹顺舟、贾泰斌 - 8 - 整改期限: 长期坚持 4 针对 “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审批、违法建设问题长期屡禁不止。省级自然保护区 瘦身 问题突出。矿产资源违规开发造成生态破坏问题突出。祁连山等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问题依然严重 ”的问题, 各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 对全市 5 个自然保护区建
13、设项目全面摸底的基础上,对照省、市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改方案,按照 “一个自然保护区,有一部整改台账;一个建设项目,有一个整改方案;一个环境问题,有一套整改措施 ”的要求,按照省市要求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治工作, 并制定生态恢复方案,恢复生态环境。针对自然保护区的重叠区域,各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要聘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提出整改方案。进一步厘清自然保护区管理责任,逐步理顺保护区管理体制,建立多部门联动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制。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状况评估,完善保护区界限核准及勘界立标工作。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定
14、期开展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市林业局负责督促西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做好西湖自然保护区的问题排查整治活动,市环保局负责督促阳关保护区管理局做好- 9 - 阳关自然保护 区的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市国土局负责督促雅丹管理处做好雅丹自然保护区的问题排查及整改工作。 责任单位: 西湖保护区管理局、阳关保护区管理局、雅丹管理处、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 责任领导: 李进银、连浩 整改期限: 2017年 12月底 5 针对 “甘肃省水污染防治 2016年度工作方案计划完成的 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采掘和石油行业建设项目 目标任务至今没有落实到位
15、”的问题,市发改局负责对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及自然保护区内采掘和石油行业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 ,对已审批的,一律清理取缔;市住建局要通过强化执法,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市水务局负责对党河河道内的采沙厂进行整治规范,对位于水源地保护区的采沙厂一律关停取缔;市林业局、环保局、国土局要按照行业管理职责督促各 保护区管理部门,对各自然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全市自然保护区内无矿产、采掘、石油行业的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 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西湖保护区管理局、阳关保护区管理局、- 10 - 雅丹管理处 责任领导: 李进银、连
16、浩 整改期限: 2017年 8月底 6 针对 “环境监管执法比较薄弱。由于财政资金短缺,酒泉市环境监管执法能力总体偏弱,执法装备相对落后,硬件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 ”的问题,市财政局要积极落实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所需资金纳入年度预算,保障全市环境监管工作顺利开展。专项资金要重点用于环境保护执法能力建设、环境监测、环保宣传等重点事项支出;市环保局要根据自身执法能力建设需求,制定购置建设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按资金管理办法使用专项资金;市机关事务局执法用车向环境执法倾斜;市人社局负责组织环保系统人员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市环保局负责定期组织人 员赴上级环保部门开展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干部执法监管水平。 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机关事务局 责任领导: 陈颢、连浩 整改期限: 长期坚持 7 针对 “环境监测、执法专业人员占比低,专业素质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环境监管执法还比较薄弱 ”的问题,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