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后管理例会制度(征求意见稿)为了加强贷后管理的质量, 提高客户经理贷后管理的责任意识, 分析存在的风险因素, 制定风险防范措施, 提升贷后管理工作的执行力, 建立贷后管理例会制度。第一条 贷后管理例会实行定期和不定期召开, 1000 万(含)以上授信、不良贷款每月召开一次。 1000 万以下授信每季召开一次。第二条 参加人员: 行长、分管授信业务副行长、 公司部负责人、 个人部负责人、所有管户客户经理、风险部经理、风险经理。第三条 客户经理或客户部门负责人在贷后管理例会上对会审的客户按户汇报贷后管理情况, 包括:持继经营的合法性、 生产经营状况、 资金进出情况、销售资金归行率、财务分析、征信动态、实际控制人现状、发展前景、担保人生产经营状况、 担保能力的变化、 抵、质押物评估价与市场价格的变动趋势、现场检查和在线监控所发现风险信号的处理情 况、建议采取的风险化解措施。 风险经理汇报对信贷业务风险的监控情况,对风险客户的风险预警情况及对客户部门贷后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 情况。第四条 为了使贷后管理的效果更具有直观性, 客户经理应向贷后管理例会提交以下但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