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公司最高额担保函编号: XXXXX融-X-XXXX-XXX-X号担 保 人 : XXXXX 住 所 地 : XXXXX 法定代表人: XXX 联系人: XXX电话: XXXXXXXXXXX鉴于:一、转让人 XXXXXXX拟在 XX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金交所)转让小贷资产收益权,转让规模总计为人民币XX元的小贷资产收益权;二、担保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而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 具有提供保证担保的法律资格;三、担保人在出具本担保函时, 已就其财务状况及涉及的仲裁、诉讼等情况进行了充分披露,具有代表转让人清偿债务的能力。本担保人出于真实意思, 在此承诺对转让人于金交所转让的小贷资产收益权兑付给予担保授信, 即对转让人到期兑付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具体担保事项为:(一)转让人授信额度即本担保函最高本金额度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二)担保授信期限 15 个月,担保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 单笔产品转让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