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管理制度为强化门卫管理,确保单位的经营管理有序进行,单位资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综合股,专职门卫员工,本单位办公区域和全体员工,以及来宾。第二条 责任:综合股安全员、负责人对本制度的运行质量负监督、管理责任;公司专职门卫对本制度的实施质量负执行责任;公司全体员工对本制度的实施负 维护责任。第三条 制度细则 :(一) 门卫值班出勤时间:早班时间段为 8: 00-16 :00, 中班时间段为 16:00-24:00, 晚班时间段为 0:00-8:00 。每隔 1 个小时要巡逻、巡视全公司各区域一次。(二) 形象与仪态:1. 门卫在岗员工应按统一着装,穿戴整齐,挂好上岗;2. 不得留长胡子、长指甲,保持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上佳、态度谦和、认真负责;3. 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严禁离岗、睡岗或酗酒、闲聊等,因事离开或巡察办公楼、宿舍时,岗位应有人代班;4. 礼貌接听电话,对上级的吩咐和通知事项,应及时传达;严禁接打私人电话;5. 不允许态度粗暴、故意刁难员工或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将按照公司管理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