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设计和开发公司所开发工程的设计均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来完成,根据国家法规规 定,开发建设单位不能免除设计责任,因此,公司将按以下规定对工程设计进行控制:a) 按照 7.4 章节的规定进行工程的设计招标,确保选择合格的设计单位;b) 工程部设有专门人员进行专项管理,参加设计单位各阶段的评审活动,包括设计输入、设计输出、最终设计结果的评审,以及设计验证和设计确认等活动。c) 通过采取抽查、 设计参与、 例会等监督检查形式, 确保设计单位按照本标准7.3条款要求实施设计活动。d) 对设计过程中的各阶段活动, 一般由工程部技术专责人负责组织各项目部实施, 重要活动或关键活动,由工程部组织进行。7.3.1 设计和开发策划7.3.1.1 规划设计单位在设计和开发过程中应确定:a) 设计和开发阶段;b) 适合每个阶段的评审、验证和确认活动;c) 设计和开发的职责、权限。7.3.1.2 策划的输出应形成设计开发计划,随着设计开发的进展、情况的变化以及可能发生要求的变更,设计开发计划在适宜时修改或更新。设计开发计划要由公司分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