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机构编制统计年报指标解释2018年12月以下指标均为必填项,标红的指标需各部门、单位在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维护、修改,其它指标需仔细核对,如有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提供相关材料至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科。编外人员可以在人员管理中直接维护,在系统中,点人员管理,在左上角,人员类别中选择“编外人员”,点“编辑”,通过“新增”或“删除”新增或删除编外人员,并维护人员信息。一、地方行政机构编制统计指标(一)部门1. 机构全称: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全称。2. 其他全称: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其他名称的全 称,包括加挂牌子的全称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第二个机关的名称。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指由机构编制部门赋码的一组长度为 18 位、用于行政和事业单位身份识别的代码。4. 机构级别: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行政机构的级 别,为选择型指标,包括:正、副厅级,正、副处级,正、副科级,正、副股级,未定级和其他。5. 机构性质 :指机构的属性, 为选择型指标, 包括:( 1)国家机关(执法队伍 -市场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