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文明施工和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措施一、文明施工组织机构文明施工目标: 实现规范化管理, 创建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施工材料堆放整齐,生活设施清洁文明, 开展以创建文明工地为内容的思想政治工作, 争取实现海南省“安全文明工地”。在施工中,我单位将严格按照“集中施工、快速施工、文明施工”的十二字 方针,把文明施工作为施工中的一个重点,以建立安全标准化工地为文明施工目标,总结我单位在其它工程施工中取得的经验,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做到优质 施工,文明施工。健全机制, 明确责任: 项目经理作为文明施工的组织者, 对现场文明施工负全权责任。现场文明施工的直接管理由项目经理部施工技术部负责, 安全质量部负责监督检查。 由项目经理和相关人员组成文明施工监督小组, 按照文明施工细则每周检查,并在生产调度会上通报情况,提出整改措施。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加强全体职工职业道德的教育, 制定文明施工准则。 在施工组织、 安全质量管理和劳动竞赛中切实体现文明施工要求,发挥文明施工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积 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