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 的2.0 职责电动巡逻车使用管理规定保证车辆行车安全,明确车辆的日常管理、使用和维护,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2.1 当班秩序部队长 / 领班负责巡逻车的使用、日常检查保养;2.2 秩序部负责人负责对巡逻车使用情况的监管;2.3 服务处负责人负责对巡逻车相关管理工作执行情况的核查。3.0 工作程序3.1 检查3.1.1 上岗前的检查a) 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零组件是否完好,刹车制动是否灵活有效;b) 查看上一班行车记录,是否有未处理完的行车故障,如有未排除的故障应严禁出车;c) 检查有无漏油、漏电、漏气现象。3.1.2 车辆日常检查a) 擦试清洁车身、检查车身是否有碰擦伤痕,保持车辆良好的车容车貌;b) 检查车辆是否有故障,及时发现,及时修理;c) 检查电量是否充足。3.2 巡逻车的使用3.2.1 巡逻车由秩序部负责人指定人员(秩序部队长、领班)驾驶,其他人员未经同意严禁使用。3.2.2 巡逻车辆只限于在小区作巡逻使用,未经批准不得驶出小区作其它用途。3.2.3 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