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管理第一条本管理办法所述电缆管理主要指煤矿使用的4mm 2及以上动力、照明、通信、监控、信号等各种各类电缆的使用管理。第二条机电部对全矿电缆选型、发放使用、检查维护回收等进行管理,制定电缆管理制度和奖罚规定。(一)机电部对全矿电缆进行具体业务技术管理,对现场管理进行服务、指导、监督,负责供电设计、电缆选型、供电系统 优化技术改造、 电缆预防性试验等供电系统业务管理。对事故隐患单位出具整改通知单及处理意见(或标准)。有权对违反电缆管理规定以及其他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出具停止作业命令。同时负责电缆管理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等工作。(二)机电部供电设计人员负责全矿供电系统的设计计算, 确定所需电缆的截面和长度,并根据实际生产过程中供电负荷的 增减及时调整供电电缆,编制调整方案及电缆计划,由电缆管理人员现场落实、督促整改。(四)电缆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各种电缆的性能、用途及维护使用注意事项,配合供电设计人员搞好电缆选型计算和管理工作。负责全矿电缆(4mm 2 以上)的领取、发放、回收试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