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 广东省“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 发展规划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 年 7 月 II 目录 一、“十二五”工作回顾 . 1 (一)工作成效 . 1 (二)存在问题 . 6 二 、“十三五”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发展目标 . 8 (一)指导思想 . 8 (二)基本原则 . 8 (三)发展目标 . 9 三 、主要工作内容 . 10 ( 一 )加快提升新建建筑能效 . 10 ( 二 )全面 实施绿色建筑量质齐升行动 . 11 (三)提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水平 . 13 (四)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 15 ( 五 )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 . 17 ( 六 ) 积极 推动农村建筑节能
2、发展 . 18 四 、保障措施 . 19 ( 一 )完善政策法规 . 19 ( 二 )健全标准体系 . 19 ( 三 )发挥市场作用 . 20 ( 四 )强化目标考核 . 20 (五)加强数据 统计 应用 . 21 (六)做好宣传培训 . 21 1 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加快转变住房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等有关文件要求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 五”工作回顾 (一)工作成效。 “十二五”期间, 我省高度重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
3、,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作为转变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方式、实现建筑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来抓,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1.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不断完善 出台了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为我省发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提供法规保障。我省还先后印发了广东省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和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逐层分解落实了“十二五”期间的主要 任务,明确了我省绿色建筑发展的方针和对策。各地市也结合实际,相继出台了当地发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政策措施。此外,我省出台实施了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平板型 太阳能热水 系统 建筑一体 化
4、构造 等一系列标准和图集,逐步形成了具有岭南特色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2 标准体系。同时,省市不断研究完善财政激励政策,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技术研究和标准制订等项目择优给予资金支持,加快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步伐。 2.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工作全面开展 严格实行 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四位一体的建筑节能监管制度 ,并每年组织全省建筑节能专项监督检查, 加大对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查处力度, 强化了建筑全寿命期的节能管理 。此外,在全国率先发布广东省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建筑用电约束性指标编制技术导则(试行),以东莞、河源等市为试点,推动规划用地用电指标试行工作。全省新建建筑设计阶段和
5、竣工验收阶段全面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我省“十二五”期间累计建成节能建筑超过 6.2 亿平方米,折合节约能源约 560 万吨标准煤。 3.绿色建筑蓬勃发展 出台了我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制度, 建立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并先后支持广州、 佛山、东莞、中山、珠海等市开展辖区内的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建立了我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体系,加快了我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发展 步伐。此外,以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在 2 万平方米以上)为重点,推动我省重点领域的新建建筑逐步强制实施绿色建筑标准。“十二五”期间,我省发展 绿色建筑 超过 8100万平方米,超3 额完成了“十
6、二五”发展 4000 万平方米绿色建筑的目标,绿色建筑面积位居全国前列, 实现了绿色建筑在我省地级以上市全覆盖发展。 4.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深入推进 组织各地 开展 了建筑 能 耗统计、 能源 审计和 能耗 公示工作 , 开展了省级和广州、东莞、珠海等市级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工作, 为我省研究制订公共建筑能耗标准、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夯实了技术基础。此外,各地不断探 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法, 以 抓 试点为手段, 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采取政府发动、社会参与等多种方式,有效推进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十二五”我省累计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超过 2050 万平方米,其中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超
7、过 261 万平方米。 5.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态势良好 我省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要求地级以上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 据当地实际情况明确太阳能在建筑中的应用条件,加强对建筑应用太阳能技术的指导,并将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纳入我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督查的重要内容。在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十二五”全省累计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 5202 万平方米,新增浅层地能建筑应用面积 52 万平方米,新增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4 586 兆瓦。 6.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墙材和散装水泥 完 成了国家第一批(广州等 11 个城市和南澳等 9 个县城)和
8、第二批(鹤山市等 6 个县级市和广宁县等 12 个县城)“城市限粘”及 “县城禁实”任务, 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及各县城城区新建建筑工程项目全面禁止使用烧结实心粘土砖,“禁实限粘”取得较好成效。此外,我省新型墙材生产应用快速发展。截至 2015 年底,全省共有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 498 家,其中产能 6000 万块标砖以上企业 238 家,利用工业废弃物的生产企业 156家,新型墙体材 料装备制造企业3 家。“十二五”我省新型墙材应用总量超过 670 亿块标准砖,超过墙体材料应用总量的 94%,累计节约标煤超过 415万吨。 “十二五”期间,全省大力推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省政府颁布实施了广东省
9、促进散装水泥发 展和应用规定(省政府令第 156号 ),确立了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预制构件“四位一体”的发展模式。 全省 散装水泥 “十二五”期间的 供应量为 3.57亿 吨,比“十一五”增长 70.81%; 预拌混凝土使用量为 7.96亿 立方米,比 “十一五”增长 90.9%; 预拌砂浆使用量为 3129 万 吨 , “十一五”我省基本没有预拌砂浆 。据测算,“十二五”期间,我省散装水泥的快速发展为社会创造了较高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5 益, 共节约优质木材 1179.50 万立方米,标准煤 278.79 万吨,减少粉尘排放 359.21 万吨、二氧化碳排放 2135.18
10、 万吨、二氧化硫排放 6.98万吨,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 2.13亿吨,折合经济效益 214.45 亿元 。 7.建设了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示范项目 一是 设立了一批绿色 节能 示范区。深圳光明新区、 肇庆新区 被 确定为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东莞市、韶关市 被 批准为 国家 2013 年 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 ,广州海珠生态城、广州中新知识城、深圳光明新区、佛山新城被省财政厅、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列入 省级绿色低碳城区建设技术集成与示范 。 二是 发展了一批具有岭南特色的绿色建筑项目。 东莞生态园控股有限公司办公 楼、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检测实验大楼、 深圳市建科大楼、华侨城体育中心
11、扩建工程、万科中心(万科总部)等一批建筑获得国家绿色建筑创新奖,有力带动了我省绿色建筑的发展。 三是 实施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 我省建立了一批获得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资金支持的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建设了梅州市、蕉岭县、揭西县等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建立了一批省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四 是 建设了 一批国家级节约型示范校园。建设了 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方医科大学 等 五所 国家级 节约 型示范校园,指导高校加强节6 能节水管理工作,积极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 8.建设科技支撑作用明显 “十二五”期间,我省通过编制发布建
12、筑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绿色低碳建筑技术产品目录,引导社会推广使用绿色低碳 建筑技术产品,发挥了建设科技支撑建筑节能发展的作用。各地加强与科研院校的合作, 如: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托广州市 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和广州大学,深圳市住房 和 建设局与深圳市 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与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密 切与科研院校的合作,提高了我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技术水平。此外,我省拥有国家级建筑能效测评机构 2 家,省级建筑能效测评机构 4 家,并涌现了一批集研发、生产、应用于一体的太阳能光热、光伏龙头企业,为建筑节
13、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夯实了技术服务基础。 (二)存在问题。 虽然 “十二五”期间广东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 与先进地区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 工作相比 , 与 社会公众对建筑舒适性、健康性不断增长的需求相比, 仍存在一 定的 差距,主要表现在: 1.体制机制不够 健全。 目前国家和我省没有强制发展 绿色建筑的法律法规,主要依靠政府引导推广,推进绿色建筑7 的配套政策和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此外,我省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 评价标准没有充分体现因地制宜的发展原则, 个别条款没有 很好地适应 岭南气候地理特点。 同时,部分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虽设置了专门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
14、管理机构,但人员配备不足、管理力量单薄。 2.推广应用力度有待加强 。 粤东西北地区的 经济条件、人才 技术等方面相对落后,对发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视不够,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步伐比较缓慢 。 高性能绿色建筑数量少、长期投入运营管理的绿色建筑数量少。例 如 各地 发展 绿色建筑多为国标一星或省标一星 B,且大部分为设计标识,运行标识较少。在可再生能源 建筑 利用方面 , 市场主体“重建设、轻管理”的情况较为突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有待加强。 3.信息化服务支撑能力有待提高。建筑能耗数据采集、分析应用、运营维护等配套制度不完善,建筑能耗监测和评估手段不完备,部分监测统计数据质
15、量低,各系统数据未能有效对接融合,监测系统运行成本高,建筑能耗监测数据分析应用效果不明显。 4.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宣传仍需加强。“十二五”期间我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加大建筑 节能与绿色建筑宣传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市场主体 对发展 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意识不强, 社会 公众尚未养成 良好的 节能习惯,建筑节能与绿8 色建筑宣传仍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 、“十三五”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以
16、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大力 推进 新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 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工作 , 全面提升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建筑环境品质, 推动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化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全面推进。 将 节能及绿色发展理念延伸至建筑全领域、全过程及全产业链 ,全面推进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量质齐升发展, 力争在 建筑能效提升、高性能绿色建筑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等方面取得 新突破。 二是坚持分类 实施 。 在 整体达到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基准水平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区域气候、地理、经济、建设条件 的 差异, 差别化制订实施 珠三角及粤东西北地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路线和政策措施。 三 是坚持创新 发 展 。贯彻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的 集约发展理念,加强标准创新、政策创新、 机制 体制创新 和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