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与新能源学院重点建设课程评审指标体系(本科)一、评审指标说明1. 评审指标根据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 (教高2011 6 号)、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 8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2 2 号) 精神制定。2. 评审对象为学院立项的重点建设课程,该重点建设课程必须成为三峡大学校级优质网络课程。3. 评审指标采取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评审结 果的可靠性与可比性, 包括否决性指标、 评分指标和专家评审意见三部分。4. 七项否决性指标逐项评审后,评审对象若出现其中任一情况,即判定为不合格,不再继续评审;评分指标总分计算:M = KiMj,其中 K i为评分等级系数,优、良、中、差的系数分别为1.0、0.8、0.4、0,M j 是各二级指标的分值。 专家评审意见为对评审对象的总体评价及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