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维修安全操作规程一、电气检修人员必须持特种操作证上岗,并具备电路基本知识,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熟悉设备的安装位置、特性、电气控制原理及操作方法;不允许在未查明故障以及在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盲目试机。二、现场检修作业时必须有两人以上,不允许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一人操作。三、在使用仪表检测电路时,应预先调好仪表的档位,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测试。四、检修设备时, 必须事先通知操作人员, 在停车切断设备电源后, 把熔断器取下, 挂上“检修作业,禁止合闸 ”的标示牌,方可进行检修作业。五、任何电气设备,不得乱拉临时线,确因生产需要拉临时线,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高速公路管理处 )同意后,方可安装,用后限期拆除。当电气设备或线路拆除后,对可能通电的线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扎好,确保安全稳妥。各种设备的电器防护、信号装置、限位开关, 各种继电器等,动作必须灵活可靠,不得随便短接或拆除。六、非专职人员不得装拆、处理高压接入柜、变压器、柴油发电机、风机控制柜、照明控制柜等电气设施以保障配电及控制系统的安全。七、电气设备和线路未经证实无电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