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线路定期检测制度一、电器线路、设备安装检测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持证上岗,工作前必须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二、电器设备及线路禁止带电安装作业,也不得靠近带电的高压设备活线路进行工作;三、在带电的设备和导电不分附近工作检测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四、部分停电工作时,对于可能触及或可能接近安全距离的带电设备应装设遮拦;五、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同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六、对各个电器路线的导线、插头、接口进行定期检查, 确保电器线的使用安全。七、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八、电器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a )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难燃性套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 1 至 2 处检修孔;b )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不燃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可燃和易燃的装修材料上;c )开关、插座应安装在难燃或不燃性材料上;d )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不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