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履职评议的实践和思考对决定任命和任命人员进行履职评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的1项重要内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职责,也是最近几年来地方人大探索拓展工作监督的新举措。作为监督情势的1种,履职评议把对事的监督与对人的监督有效地结合起来,既拓展了监督渠道,又强化了人大监督机制,能够实现选举、任命和监督干部的1体化。2015年,XX区人大对部份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履职评议,本文以此次实践为基础,就如何进1步规范有序的展开履职评议提出若干思考。 1、展开履职评议的现实意义人大常委会对决定任命和任命人员展开履职评议,是人大对“1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在闭会期间的延续和拓展,也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载体,有助于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1.展开履职评议是人大依法履职的现实要求。党的108大报告强调,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利机关作用,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加强对“1府两院”的监督。人大常委会是人大常设机构,依照职权决定“1府两院”有关人员的任免,固然对其任命的人员可依法进行监督。展开履职评议是将人大法律职责具体化的重要方法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