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科学城总部经济区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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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广州科学城总部经济区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州科学城总部经济区二期项目 已由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2018-440116-47-03-808814)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州永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广州永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以北,凝彩路以东 2.2 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 2801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82213 平方

2、米,大型企业总部办公楼及商业配套, 规划为 5 栋高层办公(建筑高度少于 100m),其中至少 需要一栋高度不小于 75m。 详见设计任务书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 762 日历天, 2018 年 9月 30 日之前开工, 2020 年 10月 31 日之前完工交付使用。 2.3.1 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 1) 15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报建文件的编制工作; ( 2)完成方案设计报建文件编制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工作; ( 3)初步设计方案评审通过、批复概 算 4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 ( 4)收到施工图审查意见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图纸审查回复工作。

3、( 5) 2018 年 9 月 30 日之前开工是指进行土方及边坡支护工程开始施工。 2.4 招标范围: 广州科学城总部经济区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负责本项目勘察、设计与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 2.4.1 勘察部分: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以下内容:物探、详勘、补勘及超前钻等水文地质勘察工作。 按相关要求包工、包料、包安全、 包水电,包通过建设等主管部门组织的勘察报告审查,包配合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施工现场的跟踪技术服务,包验收以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4.

4、2 设计部分: 完成 本项目全过程全专业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的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2 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批、 单体报建图设计和报建通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竣工图签审及竣工通编制 、设计变更 。范围主要包括: ( 1)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结构、二次精装修、电气、给排水(含临时供水、永久供水等)、 强电(含临时供电、永久供电等)、弱电(含智能化等)、通风、空调、消防、幕墙、人防、卫生、环保、水土保持、安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建筑智能化、信息管理网络化、道路(含规划道路及小区道路)、市政给排水、园林景观、室外广场 、泛光照

5、明工程、燃气工程 等工程专业设计; ( 2)配合发包人办理项目的规划方案报建、初步设计审查备案、建筑单体报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基坑审查 (如有 )、施工图审查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 ( 3)负责项目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排水、发包人的驻地办公场所设计(临时板 房、景观绿化等)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 ( 4) BIM 技术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应用;负责配合沙盘模型制作、三维动画、效果图制作等。 ( 5)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概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造型比选等的投资分析,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项目的成

6、本指标数据。 ( 6)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 ( 7)除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包含设计变更)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 8)竣工图纸 签审 及竣工通编制。 ( 9)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相关的标准规范,负责本设计项目绿色建筑设计及标识的申报工作,并确保最终取得绿色建筑设计二星标识证书,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内。 2.4.3 施工部分: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报建、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

7、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 主要内容如下 包括但不限于 : ( 1)土建工程: 桩基础、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屋面工程,门窗工程,墙体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楼地面工程(含散水、台阶等)及室外场地、围墙等。 ( 2)设备安装工程:电气安装工程(含消防工程、配电工程、临时供电、永久供电等),3 给排水工程(含临时供水、永久供水、排污接驳等),弱电工程,通风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 、泛光照明工程、燃气工程 等。 ( 3)专业工程(供电、智能化、幕墙等)深化设计。 ( 4)精装修工程。 ( 5)道路(含规划道路及小区

8、道路、路口接驳等)、市政给排水、景观、园林绿化等工程 ( 6)白蚁防治施工:负 责向政府部门报批报建并保证验收通过。 ( 7)竣工图纸 编制。 ( 8)发包人及监理人的临时办公场所及设施。 ( 9)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和协助办理施工报建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 10)全力协助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直至领取施工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缴交劳动保证金手续、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施工许可手续,除按规定由招标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其余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9、( 11)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施工图预算(含设计变更)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 ( 12)协助组织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包括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防雷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 ( 13)负责施工管理配合服务,对由招标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检测、造价咨询、监理的配合工作。 ( 14)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 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 ( 15) 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

10、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施工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 ( 16)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同时承包人作为项目总承包方应负责后续专业分包管理工作及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工作。 上述承包范围 最终以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合同为准。 2.5 质量标准 4 2.5.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 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 2016 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5.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

11、、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争创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 2.6 招标控制价: 2.6.1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47147.58 万元(其中:勘察费 60万元(暂按综合单价控制价 200 元 /米, 3000 米计算);设计费 1093.00 万元;施工费 45831.58 万元;( BIM)技术应用费: 163 万元)。投标报价 超过任一对应的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6.2 勘察费由投标人按照包干单价乘以 3000 米填报,勘察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勘察费的招标控制价。(注: 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税金以及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苗

12、木、养殖物赔偿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区岩土工程勘察费取费标准的复函(穗开财函 2013615 号)及关于印发 的通 知(穗开建管【 2014】1 号)计取。岩土工程勘察每米综合包干单价不高于 200 元,由投标单位自行报价,最终结算以有关部门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 2.6.3 设计费由投标人按照设计费招标控制价填报。(注:工程设计费结算时,以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单位审定的建设项目投资概算中的建安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不含施工便道、暂定金等与设备

13、图纸无关项目的费用)为计费额。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文件(穗开财字 201453 号文)执行 ,专业调整系数为 1.0,附加调整系数取 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 1.15,并下浮 20%结算,按经审定的概算中建安费为计费额,最终以招标单位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结算价为准) 2.6.4 施工费用由投标人自行填报,施工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施工费招标控制价。【下浮率 =1-(施工费报价施工费招标控制价)】 2.6.5 建筑信息模型( BIM)技术应用费用由投标人按照( BIM)技术应用费招标控制价填报,( BIM)技术应用费投标报价不

14、得高于( BIM)技术应用费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建筑信息模型( BIM)技术应用费用结算时, 按设计、深化设计、施工过程管理三个阶段应用计算,即应用费用 =总建筑面积基价 (A应用阶段调整系数 ) (B 应用专业调整系数 )5 ( C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其中:基价为 30 元 /平方米; A应用阶段调整系数暂定为0.72; B 应用专业调整系数暂定为 1.0; C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 1.15,并下浮 20%结算。 最终以招标单位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结算价为准 】 2.6.6 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2.6.7 投标经济补偿:

15、本项目设计方案设置投标补偿,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 、 业绩要求, 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设计、 施工能力。具体包括: 3.1.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1.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1.3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勘察类、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 综合甲级,或建筑

16、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 ( 3)施工单位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 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 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 2016226 号 )执行。 3.1.5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 ,下同)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设计负责人的人员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勘察负责人的人

17、员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注:( 1)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11 218 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 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6 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

18、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3.1.5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项目负责人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1.6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 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1.7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自 2015 年 1月 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

19、指建筑高度 50 米或以上的 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技术指标(建筑高度 50 米或以上的建筑工程)需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企业库内业绩网页信息及上传件(施工合同或验收报告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等)中反映。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库内业绩 网页信息及上传件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需同时提供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的打印页和网上信息页,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1.8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四的内容签字或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2 本 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3 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

20、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2.2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重复兼任。 3.2.3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以承

21、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2.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 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 3.4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 设 局 网 页 “ 建 筑 活 动 不 良 行 为 记 录 ” 栏 目 ( 网 址 :http:/ 注: 1、资格审 查时,电子资审系统将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

22、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类似业绩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2、未在招标公告第 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8 年 8月 4日至 2018 年 8 月 8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 少于 5 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8 年 8月 9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8 年 8月 15

23、日 报名时间:上午: 9: 30 11: 30,下午: 14: 00 16: 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5、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 黄埔区水西路 32 号四楼(汇丽国际 D栋写字楼四楼)。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 同时 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网址: http:/)、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 和广东建设报 发布,

24、本公告的 修改、补充,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发布 。 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发布的文本为准。 7、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7.1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3 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 取全8 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7.2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 =业主综合评价得分 40%+综合诚信评价得分 60%)前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投标报名截止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施工企业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 60

25、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拟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为准 。 7.3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 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7.4 对存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投标申请人,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不得同时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参与投标,否则全部取消投标资格。 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 60 日诚信分。 8、其他事项 8.1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26、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8.2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投 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资料一览表中报名提交资料形式的要求提交资料(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审委员会对该部分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延长报名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 ,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

27、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 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资料)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本项目 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择优所用资料在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资料)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8.3 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概(预)算金额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工程变更须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8.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 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9 异议受理

28、部门:广州永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20-32053161 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 162 号创意大厦 B1栋八楼 803 室 8.5 前期服务机构:广东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8.6 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8.7 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8.8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 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半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

29、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州永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 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 162 号 地 址: 广州市荔湾路 133 号 5 楼 创意大厦 B1 栋八楼 803 室 邮 编: 510663 邮 编: 510170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林工 电 话: / 电 话: 020-81779583、 18924044328 传 真: / 传 真: 020-81034957-888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网 址: / 网 址: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18 年 8月 3日 10 招标公告 附件一 广州科学城总部经济区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资格审查文件 招 标 人: 广州永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日 期: 2018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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