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双责责任书3篇1、 责任范围镇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工矿企业负责人要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镇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工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1责任人,全面负责其安全生产工作,并实行以下职责:(1)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政府、政府党委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唆使的贯彻落实;(2)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行;(3)建立健全并落实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4)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5)组织和领导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催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6)及时对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并催促检查;(7)落实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束缚、鼓励机制。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