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广告租赁协议甲方( 出租方)乙方( 承租方)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电梯轿厢设置看板媒体( 以下简称“看板” ) 刊发广告一事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执行:第一条租赁地点甲方同意将市区花园 ( 大厦/ 小区) 共部电梯租赁给乙方设置看板刊发广告第二条设置方式和范围1 、看板设置于电梯轿厢壁上( 超薄型厚度不超过2CM、长度:宽度: ) 用粘贴或敷膜方式贴在轿厢壁上共三面( 左、中、右 )2 、采用进口美国 3M技术贴敷在电梯厅门上 ;3 、电梯轿厢 ( 面向电梯门及出梯门时目光所能触及的轿厢壁)第三条设置内容1 、公益广告 ( 包括社区文化建设、公民道德规范、防火、防盗知识、保健小常识、生活小窍门等);2 、商业广告 ( 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广告法的规定不得发布不宜单位、社区和家庭的广告更不得发布影响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广 告);3 、每期左、右两块展板商业广告与公益广告所占版面的比例为4( 商业广告 ) 3( 公益广告 )第四条租赁时间合同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