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检总局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 )(以下简称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 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信息(见附件一)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第二条日常维护保养内容1、乙方应当按照规则中要求的曳引和强制驱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液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杂物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应当至少每十五天对电梯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 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年保养以及年度自行检查项目,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记录。2、定期清理机房、底坑及电梯井道垃圾;3、乙方提供 24 小时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半小时内赶到现场。4、乙方在日常维护